
软件系统开发标准规范,软件系统开发标准规范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软件系统开发标准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软件系统开发标准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的登记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参考资料:湖南冉达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app隐私认证标准?
App隐私认证标准是指用于评估和认证移动应用程序隐私保护措施的一套标准。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移动应用程序收集、使用和处理用户个人数据时能遵守适用的隐私法规,并提供透明、安全和可控的用户隐私保护。
1. 数据收集和使用原则:要求应用程序明确说明收集用户数据的目的,并明确告知用户将如何使用这些数据。
2. 用户控制和选择:要求应用程序提供用户选择是否共享个人数据的选项,并尊重用户的选择。
3. 数据安全和保护:要求应用程序***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1、公布第三方授权名单
在应该告知用户的内容方面,第三方授权名单的公布是重灾区。《规范》指出,在第三方通过应用获得用户个人信息后,用户可以在该应用上查找到相关第三方的身份或类型。
此外,许多条例对个人信息存储期限的表达是含糊的。大部分应用的政策提到,会在服务期间存储信息,在用户注销后删除信息,但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产品的政策显示,一旦注册时选择同意,就默认同意接下来的一切授权请求。《规范》指出,除少数情况外,产品的隐私政策应遵守选择同意原则,即需要获得用户的明示同意,包括注册时、共享或转让时、公司结构变化时、公开披露信息时等。总之,企业使用个人信息一旦超出所声称目的时,即需要用户重新授权。
3、获取信息副本的权利
《规范》提到,用户可以通过产品获取个人信息的副本,包括个人基本资料、身份信息、健康生理信息、教育工作信息等。同时,按照《规范》,撤回同意包括两个方面,改变授权范围和拒绝接收个性化广告。
4、隐私问题的申诉
申诉方法是各应用隐私政策中容易被忽视的一点。《规范》指出,企业应向用户提供隐私相关的申诉方法,包括时间周期、联系方式、费用相关等。
《规范》虽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从2017年7月,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联合开展的隐私条款专项工作主要是以《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评审依据,同时近期针对个别企业的执法动向也表明,《规范》事实上作为行政执法的评审依据等等情况来看,企业应当认真看待《规范》,并参考《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本企业相关信息安全技术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软件系统开发标准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软件系统开发标准规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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