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系统开发软件协议书,销售系统开发软件协议书模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销售系统开发软件协议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销售系统开发软件协议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销售协议是什么意思?
销售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通常涉及到客户在一段时间内购买特定数量或特定金额的产品,以交换特价、特殊折扣和其他特殊条款,例如付款和交货期限。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具体内容,建议查阅销售协议的详细条款。[DONE]
如果创业做软件,创意发起方、技术方、出资方该如何分配股权?
绝对不能按资金划分,更不能平分股权
首先,确定当前的企业发展阶段。刚成立的软件公司,技术人才是很重要的,管理和运营此时不是最重要的,等到公司运营一段时间,产品打磨好了,市场推广和销售的重要性就提升了,那么此时管理和运营的重要性就凸显了,初期的静态的股权分配就不合适了,需要有动态的调整机制。
第二,初期具体的分配可以按照资金的重要性,来确定一个资金股的比例,比如说30%,如果只有一个之投钱不任职的股东,这个30%可以给他,如果技术人才也有出资,那大家就按资金比例来确定在30%中的占比。剩下的70%作为人力股,股权池等。
根据技术和管理在公司的重要性来确定创意发起方,技术人才的股份占比,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有一个绝对的老大,这样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及和投资人谈判。
以我们公司为例,释放30%的股权融资3000万,创始人没有花一分钱占有70%的股权,这里还涉及到公司估值以及股权融资的谈判技巧等。
第三,高科技企业往往后期都是需要融资的,而且都会进行期权激励,所以股权池也是需要预留的,就算现在不预留,后期股权融资时,投资人也是会要求设置的。暂时可以由大股东进行股权代持。
第四,提前约定好股权进入与退出机制。比如技术人才一年后中途离开,那他持有的股份怎么办,要约定退出和回购机制,以及期权成熟机制,避免股权的搁置,要签署好相关的协议,一起做生意,“先小人,后君子”,出现问题时也能更好的解决!
总之,股权分配看似很简单,很多企业都是按资金比例来分,其实到了后期都成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比如海底捞早起也是平分股权,投资人看到股权结构就走了。既然已经遇到了股权分配的问题,就要把股权分配、布局设计,不但股东之间分配好,还要为今后的员工股权激励,上下游资源整合等做好筹划。
专注员工股权激励、股权布局与设计、上下游整合、股权优化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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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呢?
2、考虑主要负责控制人、投资人、技术方在此项目中的重要比例。
3、出资人是否要在公司任职。
4、个人***方面,***转化方面也需要考虑
(股权不是仅仅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平方,或者碍于情面拍脑袋瞎分。股权没分好,就是埋下定时***,对企业发展没有好处,很多合伙企业不是被别人搞垮而是内部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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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好的想法想开发个,但我不会技术,找技术公司开发又怕被别人所用,咋办?
这么给你说吧,你这个东西只要一上线,我就马上能够知道你的模式,想法甚至能反推出是怎么运营的,所以,想法一文不值。
别说什么做得没你好,别说我都可以马上根据你的东西,重新设计出更好的,那些大公司只怕会全方位超越你。
那为什么还有新公司能够成功?因为这玩意靠的是推广运营啊。模式,想法都可以复制,只有团队无法***。好多人去找风头一个劲的吹嘘自己想法多好,可能他不知道,同样的想法,甚至更好的想法,人家风投见多了,没投,为什么?因为人家更在意团队啊!
一个烂创意,只要过得去,由一个好的团队来执行,那就是有可能成功的。一个好创意,由烂团队来执行,那肯定是失败的。
不知道你还纠结不,反正我是建议你,与其纠结这个,不如去组建一个好团队。以上,勿喷。
这么跟你说吧,我见过的项目也上百个,90%以上的都是自high,
你这标题的问法可以这样看,我看中一美女想上她的床,既不想结婚又不想付嫖的钱,有没有其他方法,这种情况想投机可以,从战略架构的角度就是完全错误的,如果还有其他路可走,有这样的想法,建议千万别想不开去创业
互联网行业本身就是创新的热点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已经逐渐从行业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走向了体系创新,而体系创新的核心并不完全在于创意(想法),更重要的是项目的参与者,所以目前对于投资机构(人)来说,创新人才的发掘要先于项目本身。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创业的早期并不要过分关注于创意的本身,快速让产品上线并积累运营经验才是应该考虑的核心因素。
目前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已经进入了“高成本”时代,早期的增量红利已经逐渐退去,目前大量的流量(数据)都集中在一些大型的互联网平台上,而大型互联网平台可以通过“数据赋能”的方式不断拓展新的领域,这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用户壁垒。
对于初期创业者来说,要想让自己的App顺利突破已有的壁垒,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模式、资金、技术等因素都是***因素,真正能够起到关键作用的因素是项目的创始人和初始团队。对于处在互联网行业当中的App开发企业来说,对于这一点的认知更是比较深刻,所以并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创意被抄袭。
如果对于自己的创意比较有信心,同时自己又有能力整合一定的***,那么完全可以自己打造一个开发团队,可以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来稳步推进团队建设,比如早期创始人可以自己担任产品经理、策划和测试等角色,只招聘后端程序员、[_a***_]程序员和iOS程序员,这样既能够控制成本,同时也能够随时调整自己的想法。对于App产品来说,如果发展到一定阶段,往往都需要打造自己的开发团队,这是不可避免的。
我从事互联网行业多年,目前也在带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主要的研究方向集中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我会陆续写一些关于互联网技术方面的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相信一定会有所收获。
如果有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问题,或者是考研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销售系统开发软件协议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销售系统开发软件协议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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