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档案系统开发请示,档案开发利用教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档案系统开发请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档案系统开发请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示和批复如何归档?
我认为应当按照是否批复归档。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认为没有批复的请示,因其所请示的内容没有得到上级机关的认可和批准,所以,没有什么保存价值,可以不必归档。
第二种意见是认为没有批复的请示,本年度暂不归档,待有批复时再行归档。
第三种意见是认为没有批复的请示,宜作短期保存处理,待有批复时再从短期卷中抽出,放入批复年立卷,这样可以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防止这些请示材料的遗失。
土地性质查询怎样写申请?
标题:关于XX地块土地性质查询的申请
因XX原因需使用该地块,该地块坐落位置、四至范围、宗地面积、权属单位。为合法使用土地,现申请查询该地块的土地性质。
特此申请,请回复。
附件:1权属证明材料
2勘测定界图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劳动手册没有交,单位退工后档案退回哪里?
一、用人单位遗失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劳动者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方法
1. 用人单位遗失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应由用人单位按《关于企业职工人事档案失落问题的复函》[沪劳关(19***)9号],负责为劳动者补建人事档案和《劳动手册》,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予以处理。
用人单位补建人事档案和《劳动手册》后,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可按《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办理。
2. 用人单位遗失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且又注销营业执照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第一条规定补建人事档案和《劳动手册》,并出具证明代为办理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3. 对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且已注销营业执照或虽未注销营业执照,但业主逃匿的,可由受委托档案管理部门按《关于徐汇区劳动局〈关于无法确定被诉人的涉及退档的争议应由受委托管理档案部门直接退档的请示〉的复函》[沪劳保就(1998)27号]办理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用人单位拒退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劳动者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方法
用人单位拒退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没有事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而不为劳动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拒退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
1.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退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工退档手续。
2. 对用人单位仍拒绝办理退工手续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凭已生效的仲裁文书(复印件)及本人***、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两张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进行失业登记,重新申办《劳动手册》。
文书档案的概念是什么?
档案专业术语解释: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那一部分档案的习惯称谓。
包括命令、指示、决定、布告、请示、报告、批复、通知、信函、简报、会议记录、计划和总结等。
由于这类档案在其产生、内容和形式上有一定共性,使用这一称谓对研究管理这类档案的工作规律有重要意义。
也有人把文书档案作为与科学技术档案相对而言的各类档案的统称,还包括诸如外交、诉讼、会计、艺术、教学等专门档案和私人档案。
这一概念主要在中国使用,有的国家则用与之相近的普通档案或一般档案的概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档案系统开发请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档案系统开发请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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